2010年4月30日,宣威市鑫泰制钢有限公司(后更名为宣威市金泰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依法取得宣威市经济局、宣威市发展和改革局核发的投资项目备案证(宜经技备案〔2010〕007),建成年50000吨有色金属废渣综合回收利用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八号修正)、《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6号,77号令修订)、《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91号)、《有色金属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630-2010)等国家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宣威市金泰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特委托我公司中皓安环科技有限公司承担其电炉生产系统、转窑生产系统尾气回收利用配套项目的安全预评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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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10-05